各縣市政府陸續宣布於115學年度起實施校園營養午餐免費政策,但因財政狀況不同,在菜色、食材等方面品質參差不齊,缺乏全國一致的供餐制度。立法院法制局研究歐盟、日本等國外立法例,盼從法制面建立完整的供應鏈制度,包含財源、食材等,以提升校園午餐品質。
立院法制局觀察,我國近年逐步提高學校午餐食材補助經費,今年各縣市陸續跟進公私立國中小學生免費營養午餐政策,學校午餐專法「學校午餐及飲食教育條例草案」也已於7月底經立法院教文委員會審查完竣。有多個民間團體呼籲應加速推動專法立法,並借鏡國際經驗,透過長約保價與供應鏈改革,讓校園餐桌成為帶動在地友善農業的關鍵力量。
目前最大的問題在於,各縣市因為財政狀況、地理位置、居民收入等差異性,造成營養師招聘、廠商承攬午餐意願、廚房設備、人員進駐、食材運送、菜色口味等,具有極大的差異性,供餐模式缺乏全國一致且符合基本標準的制度,導致營養午餐品質始終參差不齊。
立院法制局以歐盟為例指出,其推動「校園膳食改革計畫」,透過「三重方針」轉型學校的食物系統,包含推廣營養、當季、低碳排的餐點,以及按照永續性和社會標準採購學校供餐食材,兼顧季節性和營養價值,而不會增加成本。而日本的「學校給食法」,就明定相關費用負擔及國家補助原則等,並成立「學校給食會」,成為穩定供應學校食材的管道。
立院法制局建議,主管機關可參考國外相關立法及實施經驗,除了穩定校園午餐食材的財源外,應統一規範各縣市政府學校需使用一定比例的「三章一Q」溯源食材,並透過與農會、合作社及專業民間團體的合作,與在地或鄰近縣市小農契作,就近提供當地當季的食材,建立長期契約、公開透明的採購價格機制及完整的供應鏈,進而帶動我國農業的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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