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說,現代是個開放社會,兩性有充分的交流空間和機會,而兩性交流的經驗有助日後兩性相處,尤其是在擇偶和婚姻方面,所以對未來的家庭生活很有助益。這個邏輯聽似有理,但弔詭的是,台灣的離婚率卻節節高升,2011年的離婚率是7.32%,為10年前的2倍,而且是亞洲國家之冠、全球第4高。
當然,離婚有很多理由:「家庭」的價值在現代人眼中也不如從前重要;面對不恰當的人,勉強在一起也沒有必要……但理論中預期透過兩性提早交流,以增進日後兩性和諧相處的說法,卻似乎破滅了。所以兔爸爸不得不質疑,在開放的年代,年輕人的兩性相處動機到底正確嗎?那高中生的戀愛應該採取什麼態度?
因珍愛而戀愛還是衝動?
兔爸爸最質疑的,還是戀愛的原因是珍愛對方,還是荷爾蒙衝動?很遺憾,我看到的很多是後者。根據一份保守統計,40%的高中生已經談過戀愛,而有性行為的高中生是19%,從這可以推論,談戀愛的高中發生性行為的比率將近一半;而另一份研究指出,有性行為的高中生,從認識到發生關係不到2個月。這些數據可以說明,高中生戀愛的動機大部分是性,而不是愛,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這個年齡確實充滿性衝動,但對愛的認知卻很模糊。
而這麼早發生性關係,就真的比較容易認清異性嗎?答案又剛好是相反的,威斯康辛大學蕭特博士的研究就指出:少女發生婚前性行為,容易跟男朋友分手、婚後問題多、易發生婚外情、離婚率較高;而且,次數越多的,情況越嚴重。蕭特博士解釋說:「事實上使她和男友結合在一起的力量是性而不是愛。」
所以真正有益兩性相處的態度是出於珍愛對方,而非性衝動,這時,你會顧及他(她)的感受,體諒他的處境,保護他,了解他,為他著想,為日後長久相處做準備,而不是急著占有他。這樣的相處,雖然不夠乾柴烈火(之後一拍兩散),卻能夠走得既恩愛又長久。
總之,兔爸爸並不反對高中生交往,但順序應該修正一下:先學習如何與異性正常互動、與有感覺的人真誠對待,等到彼此相互了解,並產生保護他、為他著想的意識,有了這樣的真愛再來談戀愛,會比較正確的。至於偷嘗禁果,真的就先不要了,蕭特博士不是研究得很清楚了嗎?(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