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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血腥鎮壓 法院令警5天交蒐證資料

台北地方法院11日做出裁定,命令警方須在5天內交出蒐證錄影帶等證據。圖為3/24凌晨警方暴力鎮壓。(記者陳柏州/攝影)
台北地方法院11日做出裁定,命令警方須在5天內交出蒐證錄影帶等證據。圖為3/24凌晨警方暴力鎮壓。(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綜合報導】 針對324學生占領行政院,警方以大批鎮暴警力強制驅離民眾、引發血腥衝突,台北地方法院11日做出裁定,命令警方須在5天內交出所有蒐證錄影帶、出勤計畫等相關書類,送交法院以保全證據。

324當天被鎮暴警察打到頭破血流、倒地抽搐的國中老師林明慧和牙醫師王心愷,因擔心證據遭警方湮滅,於8日向台北地院聲請證據保全。全案經審理後,台北地院11日裁准林明慧請求,命令警方5天內,交出行政院周邊所有監視器錄影畫面、警方蒐證的錄影、錄音檔案資料和「專案勤務編組表」、「警力部署圖」、「勤前教育紀錄表」等相關書類文件,送交法院保存。

委任律師顧立雄表示,過去曾多次向警方要求提供蒐證畫面,但皆遭警方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現在法院認為這些證據是保存在法院,並無外流問題;因此,盼警方不要再找藉口。他也向警方呼籲,一定要依法提供所有相關資料,不能隱匿或湮滅證據,否則將追究警方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