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太魯閣號發生重大事故,勞動部長許銘春昨(7日)在立法院表示,勞動部在案發當天就派員到現場檢查,初判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將肇事車輛停放在斜坡上,另在臺鐵的6年改善計畫中,還有223個標案與工地工程,勞動部預計將在1個月內全數檢查完成。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邀請勞動部長許銘春就「職業災害千人率逐年顯著下降,惟近來重大職災事件媒體報導屢見不鮮,請針對我國職業災害預防精進作為現況及檢討」、「未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後有關費率調整、財務收支規劃及預防重建經費支出比例」2項議題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臺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質詢,勞動部這2年間是否曾檢查過事發工地。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長鄒子廉表示,事發地點的明隧道工程,要在火車沒有行駛的夜晚才能夠施工,勞動部在3月15日凌晨2點時原欲前往崇德站檢查,但當天有夜間列車通行,沒有施工也就沒有到現場。
另就清明連假期間臺鐵局本要求停工,但工地主任仍帶工人前往,鄒子廉表示,這是進場管制的缺漏,勞動部也將進一步了解,他也強調,臺鐵局是原事業單位,須負承攬管理責任。
媒體詢問,太魯閣號事故發生至今,勞動部介入調查是否有查到違法之處。許銘春說,在案發當天勞動部就已派員到現場檢查,初判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116條,將肇事車輛停放在斜坡,後續勞動部也將根據運安會及檢察官調查結果處置。
許銘春指出,在3月16日曾與臺鐵高層舉行座談會討論臺鐵工程,開會不久後發生這次事故,勞動部認為臺鐵工程管理需嚴格督導,另外,臺鐵的6年改善計畫還有223個標案及工地工程,勞動部將在1個月內全數檢查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