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開始實施疫苗接種假,至於國內是否會跟進,勞動部長許銘春8日表示,勞動部已建議指揮中心研擬「疫苗接種假」,勞工每次接種能夠請2天假,雇主可不給薪,至於最後是否實施,及給薪與否,仍待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研議。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8日審查「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許銘春列席備詢。在會前受訪時被問到「疫苗接種假」議題,許銘春表示,接種疫苗對防疫有幫助,勞動部日前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7條規定,建議指揮中心研議疫苗接種假。
許銘春表示,疫苗接種假是為配合防疫,雇主也不能視請假勞工為曠職,或已其他假別處理,也不能對請假者扣全勤獎金或其他不利處分,也就是說受雇者若於接種疫苗當天至隔天24時,有不適情形就能請假,只要受雇者提出防疫接種紀錄卡,不必提出診斷證明。
媒體進一步提問,勞動部送交指揮中心版本是否強迫雇主給薪,許銘春則說,目前沒有,因為這不能夠歸責於雇主,並沒有要強制給薪,最後也將遵照指揮中心研議結果。
針對南韓政府宣告實施「疫苗接種假」,只要接種共肺疫苗後出現異常反應者,不需要提供醫師證明,就可以向所屬單位申請一到兩天的「疫苗不適假」,日本近日也研議跟進。
另依國內現行規定,接種疫苗後若有任何不適,可請普通傷病假或特休假休養,若家庭成員接種不適須要照顧,則可請家庭照顧假、事假或特休假,但因接種疫苗而告假,不可歸責於勞方或雇方任一方,勞動部也建議比照防疫隔離假提供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