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數量、重量有限制
1.輸入食品及相關產品(不含錠狀、膠囊狀食品)供個人自用,須價值在1千美元以下、重量在6公斤以內。
2.錠狀、膠囊狀食品供個人自用,每種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
3.供販賣或自用,但超過免驗限量之食品或相關產品,須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30條,申請食品輸入查驗。
二、動物植物要保護
注意活動物及其產品、活植物及其生鮮產品禁止攜帶,動、植物產品,若涉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動植物檢疫規定者,請洽詢該局確認規定。
三、紅燈、綠燈請注意
食藥署網站中,食品藥物消費者專區下置有「國外消費者紅綠燈」,定期監測並發布國外相關問題產品資訊,民眾可經常留意相關訊息,才能避免購買到問題食品。
最後,食藥署呼籲,網購海外食品有風險,應謹慎選擇並遵守規定,才讓民眾買得開心、吃得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