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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食放電鍋保溫?專家:會孳生細菌!

食藥署提醒,餐點製備完畢後,應盡速食用,如未能馬上食用,最好保溫在60°C以上,或盡速冷藏(7°C以下)或冷凍(-18°C以下)保存。(攝影/曾晏均)
食藥署提醒,餐點製備完畢後,應盡速食用,如未能馬上食用,最好保溫在60°C以上,或盡速冷藏(7°C以下)或冷凍(-18°C以下)保存。(攝影/曾晏均)

文/曾晏均
有不少人認為,「聽說食物用傳統電鍋保溫就不會壞?」只要電鍋插上電源保持熱度,食物就不會壞掉,可以隔天再吃。但是專家警告,熱存的溫度若不夠,恐導致許多細菌快速孳生、繁衍,反而危害身體健康。

電鍋是家家戶戶必備的廚房電器用品,在製作電鍋料理時,只要把食材準備好放入鍋中,在外鍋倒杯水,將開關輕輕一按,就可以輕輕鬆鬆等著好吃的料理上桌了。

縱然電鍋是家庭主婦的好幫手,但是曾姓廚師表示,電鍋用於保溫料理,不宜超過6小時,而且要蓋好鍋蓋,以免飯菜走味影響料理風味。另一方面也要留意,保溫的溫度要是沒有超過60℃,細菌的繁殖速度變快,恐有食物中毒的風險。

避開「危險溫度帶」

臺灣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闢謠專區解釋,一般而言,食品加熱的中心溫度需超過70℃,細菌才易被消滅。保存溫度方面,熱存溫度需高於60℃,冷藏溫度需低於7℃,才能降低細菌生長速度。溫度介於7~60℃之間稱為「危險溫度帶」,因為許多細菌在此段溫度間,都能快速生長繁殖。

傳統電鍋運作原理是利用外鍋底板電熱管加熱,當外鍋水量蒸發殆盡,外鍋底板溫度開始飆升超過100℃,此時會觸動底板偵測溫度裝置而停止電熱管加熱,電路切換至保溫電路進行約65℃的保溫功能。

但不同品牌或型號保溫溫度可能不同,而且傳統電鍋鍋蓋也非完全密封,較難確定保溫可以一直維持在超過60℃的狀態。

因此,使用傳統電鍋保溫食品,如果不小心落入「危險溫度帶」的溫度,反而容易助長細菌大幅孳生,保溫時間一旦太長,食品容易有腐敗變質的情形發生。

食藥署提醒,餐點製備完畢後,應盡速食用,如未能馬上食用,最好保溫在60°C以上,或盡速冷藏(7°C以下)或冷凍(-18°C以下)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