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月子餐供餐流程的衛生、安全及品質,台北市衛生局27日公布「食品安全自治條例」新政策,要求業者申請餐飲衛生管理分級評核認證標章,若未依規定申請業者,最高將裁罰新台幣10萬元罰緩。
台北市衛生局長陳彥元在北市衛生局記者會上表示,有鑒於近年來產後照護服務需求與日俱增,已與業者達成共識,依「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11條公告,針對設有月子餐製備場所的產後護理機構、醫療機構應申請餐飲衛生認證標章。
陳彥元指出,這項政策希望輔導月子餐供應業者都能具備食品安全自主管理能力,確保食品製作流程的衛生、安全及品質,讓年輕人育兒沒有後顧之憂。
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陳怡婷會後受訪時說,月子餐業者輔導作業將是今年上半年重點推動項目,依過往經驗,約僅3分之1業者能獲得認證標章。
北市衛生局說補充,評核認證包括5大項目,涵蓋人員衛生管理、製程品質管理、原物料管理、設備器具清潔、建築設施管理等,經專家學者組成的小組實地輔導後,通過評核者會拿到「優」或「良」標章。
此標章效期為2年,屆期須再進行追蹤評核,以確保業者餐飲製備衛生維持在一定水準以上,且若未依規定申請認證標章,將命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3萬元至1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至改善為止。
北市衛生局表示,輔導申請認證作業將分批、分眾進行,評核結果則會連同先前已公告應申請認證的14類業者一同公布於台北市食藥粧網路地圖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