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日前表示,開發了「智慧化裁判草稿自動生成系統」將提供「不能安全駕駛罪」及「幫助詐欺罪」兩種案件類型的裁判書草稿。對此,朝野立委5日質疑,這是否會變成「有罪判決產生器」,並認為開發的前提在於可課責、確保被害者權益。對此,司法院回應,該系統是提供例稿,節省法官時間,但是否有罪仍需要法官斟酌。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並審查11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司法院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國民黨立委謝衣鳳詢問該系統,吳三龍回應,這是草稿,法官仍要就每個字進行斟酌,目前距離AI生成還有很遠的距離。
謝衣鳳追問,開始用了嗎?司法院資訊處長邱士賓回應,初步開發完成了,目前在系統調整階段,預計「不能安全駕駛」會在十一月上路,擇定兩家法院(士林地院、台南地院)試辦。
不過,謝衣鳳認為,美國有兩位法官用了AI系統而導致判決錯誤,這系統有無可能造成錯誤?邱士賓說,認定事實的部分目前完全沒有AI的介入,完全由法官來認定事實。
謝衣鳳追問,準確度多少?會否變成「有罪判決產生器」?吳三龍回應,現在是否有罪需要法官斟酌,有罪後才會用到有罪例稿。
謝衣鳳質疑,這能協助司法審判的效率?吳三龍解釋,現在法官花在書寫裁判書的時間很多,期盼透過這些例稿,讓法官不用每件都重複寫,讓法官節省時間。
民進黨吳玉琴詢問,AI扮演什麼角色?吳三龍說,只是提供初步例稿,因為有罪判決可能每篇寫一千字,現在有例稿後,基本架構約六七百字,法官可以少寫一些字。
針對司法院日前透過新聞稿指出,該系統的訓練資料包含起訴書及裁判書等逾10萬筆。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詢問包含哪些,如:哪年到哪年?一審?二審?三審?邱士賓說,目前是只有一人一罪的裁判書、一審,因為目前裁判書的例稿是給一審法官。
最後,林淑芬強調,不反對人工智慧,但是發展的前提是要可課責、負責任、確保被告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