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消保會接獲民眾投訴,連鎖超市販售臺灣製造的黃豆商品,背面卻印著「臺灣分裝」,認為有誤導嫌疑,呼籲業者應嚴格把關,對此,高雄市衛生局表示,該食品公司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最高可裁處新臺幣400萬元罰鍰。
有民眾反映,連鎖通路販售的黃豆商品正面標明「臺灣製造」,但產品背面卻寫著「臺灣分裝」。台灣消保會接獲投訴後擴大調查發現,全聯賣場裡有同一家公司的三種產品,封面均印有「臺灣製造」,但背後產地標示卻不是臺灣。
「難道臺灣分裝就等於臺灣製造?」台灣消保會執行長徐邦瀚說,消費者可能因此被誤導,但廠商卻能辯稱產品背面有標示。且該公司在架上的產品「占了大半」,有些產品背面寫的產地為臺灣,但有3件產品標示不符,包括:黃豆、大薏仁、臺灣紅豆大薏仁,上述三者封面印臺灣製造,但背面產地1件標示為「加拿大」,另2件標示為泰國(臺灣分裝),都會讓人誤認為是臺灣產品。
台灣消保會呼籲,全聯或好市多這種市占率很高,消費者信賴且經常消費的大型賣場,應更嚴格的把關;也希望食品業者盡速更改包裝,避免誤導消費者;主管機關也應懲處,且擴大稽查頻率與範圍。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該產品標示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經查供應商位於新北市,依源頭管理原則,將移請新北市政府衛生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