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葉大華、陳景峻調查,全國約6千名警察有自殺念頭,近4年來共有22名警察自殺身亡,且有年輕化趨勢,但警察機關心理輔導經費僅占預算不到0.15‰,未重視警員心理健康需求,警政署應確實檢討績效評比及勤務制度合理性。
調查報告指出,我國近10年來共有52名警察自殺,近4年來更有22名警察自殺,平均每年約5人以上;其中僅5例曾列冊輔導或提供諮商資源,且事發前均未發覺異常徵候及採取防止措施,顯示對高風險對象的識別能力不足,未能落實自殺防治。
2022年有4位年輕員警(20至29歲)自殺死亡,且皆為執勤當中以警用配槍自戕,顯示年輕員警受精神困擾的因素增加,以及採用高致死率方式的特徵。
兩名監委調查發現,全國約有1萬名警察受情緒困擾、6千人有自殺意念,但相關防治經費全年僅370萬元(預算比率不及0.15‰);且每年接受心理諮商者僅300至600人,覆蓋率僅0.44%至0.84%。
調查報告提到,目前辦理員警關懷服務的「關老師」共有788人,但皆由不具心輔背景的警官擔任,求助的員警也有被貼標籤及影響陞遷的疑慮,且相關個資處理保密性不足。警察機關雖自2021年起增加心理諮商委外預約服務,但整體使用率偏低,原因不外乎預算不足、員警使用次數受限。
監委們認為,現行警察機關對自殺事件的調查,是由內部督察單位依主官指示進行,往往定調為個人健康、感情等,輕忽環境及制度等因素,難召公信;且缺乏長期統計及系統化分析研究,核有失當。警政署應思考如何在講究服從的權力關係結構下,建立「自助-求助-助人」的組織文化。◇
【珍惜生命,自殺不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