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小畢業就去二林泉和藥房當學徒,那是綽號大頭鈴開的藥房,他的正名叫做洪鈴,曾經投資漁船,也就是一艘漁船的資金,他出一半錢,一半由船腳(通常是6個船腳)出,他總共投資中興1號、2號漁船(在芳苑),中興5號、6號(在新街)。現在的芳安宮裡有一塊碑文〈重建普天宮碑記〉,也是洪鈴所寫的。他曾經當過一任縣議員,還打算參選芳苑鄉長,也將戶籍遷到芳苑五保,後來因為健康不佳而作罷。
他的藥房學徒很多,我在那裡做到當兵。我的訓練中心在車籠埔與中坑,前後各8週,下部隊是在林口19師,當時傳說19師要去越南,後來沒有去越南,卻去了馬祖。我在馬祖待了2年多(我是當3年兵的),是陸軍砲兵,配屬觀測所當觀測兵,後來又去顧福利社,最後當採買。
退伍後,我又去二林泉和藥房待了一段時間,之後就搬回來芳苑,在宮口宗貴仔(諧音,現在的佳家福超市地方)那裡開藥房,開了好幾年,可是我的中藥牌是用租的,後來被討回去了,藥房只好也關了 。
本來我父親一直在插蚵,剛好我將藥房關了之後,他也沒法再養蚵了,於是我就接手去插蚵。有一天我在街上時,突然被叫住,原來是做八月半土地公生的頭家爐主,他們來拜託我抾丁錢,本來抾丁錢都是三保扁籠仔(綽號,洪籠)在收的,可是他已經沒法收了,所以就來叫我。抾丁錢我也不會,但是又不忍拂他們的意,於是就接了。
第一次挨家挨戶去抾丁錢時,人家都很懷疑的說:「你瘋耶,你哪會抾丁錢?」我說:「真的啦!扁籠仔已經無法度抾囉,是人叫我來抾的。」那時候很多人都不相信我會抾丁錢,我只好一一解釋,並且一一問他們的姓名,將收取的金額登記下來。到了第三次,我就都記住他們的姓名,不必再問了。當然我也大約知道誰入教(基督教徒),所以就沒進去跟他們收丁錢。
丁錢的收取通常分成宮廟的神明生與特殊的節日,現在一般宮廟的神明生,大都請布袋戲來演,則丁錢是按戶口收的,一戶收50元;如果是要請大戲(歌仔戲)的神明生,如正月初九天公生、正月十五上元、二月二十三媽祖生等,則每戶要收100元;至於兩個特殊的節日,七月半普渡與十月做平安,則要按丁收取丁錢,七月半一丁要100元,做平安那年要去雲林褒忠馬鳴山刈香則每丁收100,沒有刈香的年分則每丁收30,至於要出幾丁的錢端看每戶的意思,沒有硬性規定。
現在芳苑的人口數越來越少了,丁錢也一直在漲,以前每戶收100元,總共的丁錢有5萬多,現在都不及5萬了。像天公生請一棚戲要4萬,再搭一個天公壇及購置金紙,所收的丁錢都不足,還要頭家爐主出錢。
像媽祖生是大日,每戶抾丁錢100,總數不到5萬,光是請一棚大戲(歌仔戲)就要5萬多,有一次還有一團要拆成兩棚戲,一棚戲就要6萬元,那樣頭家爐主要補丁錢的差額,恐怕就要出很多錢了,所以有的做媽祖生的頭家爐主,就請一棚布袋戲(1萬)及一場康樂隊(2萬8),這樣還有結餘,就放入公基金。
通常一般的神明生是四個頭家、一個爐主,我抾丁錢大約要花4天,一天一個村,有時候去收時人家不在,還要多跑幾趟,這樣我的工資是4千,每個頭家各出一千元。
如果是特殊節日,像七月半中元普渡,按丁收的,要從七月初就開始收,收到七月十五日的早上,因為有的外地回來的,十五日早上還要去問他們要出幾丁。七月半有19個頭家,每個頭家也要各支付我一千的工資。
我插蚵到60幾歲,可是抾丁錢到現在還在做,算來抾丁錢也超過20年了,我都將它當成遊玩那樣。抾丁錢也碰到百樣人,有的會多出、有的會少出、也有的不出,我通常是收多少記多少,也不會跟人起衝突。抾丁錢到後來,也幫忙處理一些雜事,譬如請戲(請野臺戲來演出),有的爐主沒空,也會幫忙吩咐牲禮、金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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